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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腌制肉制品卫生标准》将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
时间:2006-07-03 11:29 来源:慧通综合报道 作者:admin 点击:
我国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腌制肉制品卫生标准》,原先执行的《广式腊肉卫生标准》将废止,由于新标准是按北方腊味制品的标准来定的,其中酸价、过氧化值两项标准更是被外界

慧通综合报道:

我国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腌制肉制品卫生标准》,原先执行的《广式腊肉卫生标准》将废止,由于新标准是按北方腊味制品的标准来定的,其中酸价、过氧化值两项标准更是被外界称为制约广式腊味的“瓶颈”,“广式腊味即将退出江湖”的谣言也一度四起。

在此次新国家标准中,对腌腊肉制品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界定了腌腊肉制品的过氧化值、酸价、铅、无机砷、镉、总汞、亚硝酸盐等理化指标。

此次新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即无论是生产何种腌腊肉制品的企业都应无条件达到标准要求,过渡期为一年,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旧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止……这些规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让腊肉制品更卫生、更安全。


过氧化值是指腊味食品的氧化程度,以前的《广式腊肉卫生标准》对过氧化值没有要求;酸价则是用来衡量腊肉制品酸败程度的指标,此前以及即将执行的新标准都将其规定在每克肉制品中含量不高于4毫克,还有铅、无机砷等重金属含量指标,对于这些新指标,业内人士认为,这样将有利于有关部门对腊肉制品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保证食品出厂时的安全性,能够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另外,此次新标准还规定,广式腊肉是指用鲜猪肉切成条状,经腌制、烘焙或晾晒而成的肉制品。感官上应具有外表光洁、无粘液、无霉点,灌肠制品的肠衣干燥且紧贴肉,具有该肉制品应有的光泽,切面的肌肉呈红色或暗红色,脂肪呈白色组织状态,无异味,无酸败味等特点。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按照目前执行的旧标准,对江西、浙江、湖南、广东等4个禽类腌腊肉制品生产传统省份的46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只有67.3%。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此次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全国腊味行业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规范和净化全国的腊味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于国家质监总局,欢迎交流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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