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搜:

首页

行业焦点

慧通报道

您的位置:首页 > 养殖+屠宰加工 > 水产养殖+ 深加工 > 行业聚焦 > 行业焦点 >

通知:农业部部署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Top

通知:农业部部署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时间:2012-07-31 20:19 来源:慧通综合报道 作者:admin 点击:
据消息,2012年7月31日农业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主汛期切实做好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水产养殖生产全年稳定。

慧通综合报道:

据消息,2012年7月31日农业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主汛期切实做好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水产养殖生产全年稳定。

2012年7月下旬以来,中国北方部分地区遭遇强暴雨袭击,长江干流发生三峡水库建库以来最大洪峰,第8号台风“韦森特”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对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水产养殖生产受灾较重。

目前各地正值水产养殖生产关键时期,局部地区突发性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御难度不断加大,将对渔业生产造成显著不利影响。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具体为:

要加强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科学分析对水产养殖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突发气候事件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灾害发生、危害、损失等情况的监测,及时搜集、核实、整理和反映灾害情况,及时研究重大灾情应对措施,适时启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及时向我部和地方政府报告有关信息,为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提供决策依据,争取各级救灾和恢复生产资金和政策支持。

减灾重在预防。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水产养殖生产实际,部署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要指导养殖者对河流、水库及近海等自然水体中布设的网箱等养殖设施进行加固,在外围设置漂浮物防拦装置,对可能出现洪水险情地区的养殖设施或鱼苗进行转移,防止溢洪逃鱼;开展养殖池塘、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的维修检查,加盖池塘网盖或围栏设施,防止淹塘崩坝,在地势较低洼地区养殖设施四周开挖排水沟渠,保持进排水畅通;开展增氧、投饲、排水设备维护保养,配备应急供电机组,准备防灾物资,及时监测水体水质,防止泛塘。要指导有条件的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设置避难塘,配备高密度暂养所需增氧设备,妥善保存亲本和苗种。

通知还对灾后复产和疫病防治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灾情实际,科学制定灾后复产工作方案,加强技术指导,适时成立技术服务组,主动做好灾后复产技术帮扶工作。要组织加强对大宗养殖品种常规性、多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要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用药指导,帮助渔民科学防病治病,合理使用渔药,避免使用禁用药品。要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防止病害跨地区传播。要做好死鱼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水体污染和疫病传播,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

 

 

最新资讯

新闻:通威科技创富论坛走进福建厦门 通威科技创富论坛走进福建厦门,通威亿元科技奖

热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