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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国务院称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保持物价稳定
时间:2013-04-04 08:14 来源:慧通综合报道 作者:admin 点击:
中国政府网2013年4月4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


慧通综合报道:

中国政府网2013年4月4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同时,还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发挥消费和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意见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该意见提出,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流动性,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适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不断优化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风险以及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的监管,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同时,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毫不放松粮食生产,严格保护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广先进技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按照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着力构建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城市空间格局。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系统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发展,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探索,解决好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问题。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要发挥消费和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在提高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改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选准方向、优化结构、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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