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财政部驻山西专员办在其官网上刊登《价格调节基金亟需规范》一文,该文指出,价格调节基金属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越权成立的政府基金,其立法、征收和使用都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
财政部等六部委1997年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则明确规定:“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申请设立各种基金,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设立各种基金。”
财政部驻山西专员办明确表示,尚无足够证据可以证明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各地方政府已报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已报经国务院审批。
2008年,辽宁省地税局在答复本溪市地税局《关于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请示》的复函中也称:“价格调节基金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由地税机关征收,根据省局《关于地税机关征收规费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同意你局继续代征价格调节基金等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由地税机关征收的规费。”
据本报记者了解,实际上,价格调节基金属于国家三令五申废除的基金项目,财政部曾在2009年回复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认为其可以不执行地方政府有关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规定。
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所属企业缴纳地方价格调节基金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2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甘肃省兰州、庆阳、张掖市人民政府要求烟草批发企业按销售额的0.1%~0.2%或应纳税额的2%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你公司在甘肃省的所属相关企业可以不执行当地政府有关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规定。”
由于国务院的严加禁止,部分地方政府曾一度停止对社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但是随着这几年物价上涨,广西等地方政府又向社会开征价格调节基金。从公开新闻可以获知,深圳市将于近期开征这项基金,合肥市也列入了计划。
陈洪德认为,价格调节基金的目的在于调控市场、稳定市场,但地方政府这种随意征收的行为实际上却是加重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尤其是像广东等省份向汽油、燃气等基础能源型产品征收,间接起到了推高物价的作用。
陈洪德建议中央政府尽快对地方政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尽快出台政策进行废止。
陈洪德这种看法显然无法让陈金波赞同。以三亚市近年来的实践看来,价格调节基金对于平抑物价还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陈金波介绍,去年三亚市共完成价格调节基金1.5亿元,今年的任务是1.6亿元,这些基金征收上来之后全部用于民生,按照三亚市规定,在项目明确的情况之下,要保证有30%用于菜篮子工程,其中包括投资农业设施、平价超市、生猪生产等,剩余的70%则用于向城乡居民发放价格上涨联动补贴。
由于大量游客涌入三亚,造成三亚物价高涨,近两年三亚市不再仅仅是对低收入者进行价格补贴,而是对所有三亚的地区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进行了全覆盖。
而目前,三亚正在进行物价补贴的申报工作,今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补贴50元,补贴时间为2012年1月~6月(6个月),每人一次性获得临时补贴资金300元。预计受益人数58.6万人,将发放补贴资金17580万元。
在陈金波看来,平价超市确实能够提供让居民购买到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而更有效的是价格补贴,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每人都可以领到300元的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在一定程度上,这能够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
陈金波说,今年征收的,包括去年结转的价格调节基金根本不够给居民发放补贴,三亚市财政会根据差额补足。
施正文认为,中国的确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政府性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4万亿元,却连一个征收条例都没有。一些部门法规实际上授予了省级政府可以征收基金的权力,这显然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
“当前应该对价格调节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如果必须征收的要由国务院批准,对于征收对象、范围、比例、减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施正文说,近年来政府已经有很强的财力,完全有能力通过财政支出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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